若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涉嫌盗窃犯罪,在特定条件下,可允许进行取保候审程序。
对于有意进行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向负责决定的主管机构提出担保人选或交纳保证金额度的申请。
保证金额度将依据涉嫌犯罪的具体情节来确定,而作为保证人则需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首先,保证人应与行为人所涉犯罪案件无任何关联性;
其次,保证人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其保证义务;
再次,保证人须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任何限制;
最后,保证人应有稳定的居所及稳定的收入来源。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者、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四)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者、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时,应当责令犯罪嫌疑者、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