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有效的印花税法之中并未明确规定服务性合同所适用的具体税率标准,然而,对于其中包含加工承揽内容的服务合同而言,其应缴印花税额则根据相关的加工或承揽业务金额乘以万分之五的比例计算得出;
至于涉及到货物运输事宜的服务合同,其对应的印花税额依据运输费用额度乘以万分之五的比率进行确定;
最后,凡属此列的仓储保管类服务合同,其所需缴纳的印花税额将按照仓储保管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一比例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