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于行政复议机构所做出的复议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同样享有法律赋予的司法救济权利。
无论是公民、法人抑或是其他组织,自接获复议裁决通知之日起算,十五个自然日内,均可依法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申请;
而针对行政复议机构未能按期作出复议结果的情况,自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同样具备在十五日以内提出行政诉讼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