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自愿履行是指,即便在他未知晓诉讼时效已经过期这一事实的情况下,由于其自愿行事,仍旧承担起偿还债务的义务。
这种情形下,即便诉讼时效已经届满,该履行的行为仍被视为有效的。
因此,该履行者不能以诉讼时效已经过期为理由,试图撤销其偿还债务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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