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的效力若被判定为无效,则对该合同中的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并无任何影响。
格式条款乃指各方当事人为达成重复使用之目的,事先草拟拟定的,且在签订合约时并未就具体内容与相对方进行充分磋商的条款。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如有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但其余条款仍然具有法律效力,这便是所谓的“部分无效,整体有效”原则。
因此,在合同中,即使某一格式条款被判定为无效,也并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