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合同撤销的情形如下:
首先,当合同是由于存在重大误解而订立时,可以申请撤销;
其次,如果在合同订立时出现了显失公平的事实,亦可适用该规定;
再者就是,若有一方或第三方采用欺骗手段,从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在被骗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也可以据此撤销;
最后,如果是因为受到一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威胁和压迫而签订的合同,同样可以申请撤销。
关于撤销的程序,需要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基于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撤销。
此外,第一百四十八条还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通过欺诈手段,使得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受欺诈的一方就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行为进行撤销。
最后,第一百五十条则指出,如果是由一方或第三方通过胁迫手段,使得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受胁迫的一方同样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行为进行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