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期间存在债务的情况下仍可提出离婚请求。
然而,若这笔债务为夫妻双方所共担,当务之急便是在离婚之时共同承担其债务责任。
倘若当前共同所有的财产尚不能完全清偿债务,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制定相应的清偿方案;
若协商不成,便需将此问题提交至当地法院进行裁定处理。
总而言之,夫妻之间的债务状况并不会直接妨碍到离婚程序的正常进行。
夫妻双方应该严格遵守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彼此的意愿和选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