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关于饲养动物引发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加以处理,也就是在饲养的动物导致他人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时,该宠物的主人或者管理者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然而,如果原告能够证明其自身存在故意行为,那么宠物的主人或者管理者将被豁免责任;
反之,若原告仅能证明自己存在重大过失,那么宠物的主人或者管理者的责任将会得到适当减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