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信用卡出现透支情况且未能按时偿还时,这属于一种违约行为。
在此情况下,银行有权请求持卡人偿还透支本金以及逾期产生的利息、滞纳金和超限费等相关费用。
若银行依法提起诉讼并取得胜利,那么持卡人还需负担所有诉讼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倘若持卡人为非法占有目的而恶意透支达到一定金额,并且在逾期未还款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进而面临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逾期金额超过1万元,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将有可能被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不还款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将对持卡人未来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带来负面影响。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