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民遭遇非法侵害之际,他们有权实施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来对抗无责任能力者。
这种行为被称为正当防卫,其定义是指为防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危及国家利益、社会大众利益,以及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所采取的强制性防护手段。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若防卫过程中给不法侵害者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害,那么这就不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可能会导致法律问题。
《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