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得以设立并加以执行的根基乃是事实真相,同时,所做出的处罚力度必须与其违法行为的性质、事实发生经过、情节严重性及其带来的社会危害程度相吻合。
在此定义中,行政处罚乃指由行政主管机构依法对各种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某种形式的惩戒手段,以达到减少其权益损失或者增加其应尽义务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