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破产债权申报的过程中,对于所拖欠的员工薪酬部分并不涉及相关利息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附带利息的债权在破产申请正式受理之日起将立即停滞计息,恢复至原始本金。
在所有破产保险费以及公共利益债务全部得到偿付后,接下来的清偿顺序便是偿还所欠员工的工资。
至于破产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资待遇,则需参照该企业全体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予以确定。
若因企业破产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