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的法定生效时期,其意义在于表示已建立之合同对各缔约方之间形成了合法约束力,也就是我们日常所提及的法律效力。
遵循“同步成立原则”乃是合同生效时间的基础规则,该原则意在说明合同的构建与其实施效力同时产生。
合同生效时间涵盖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合同生效的普遍时间界定,即是合同依据法律规定而正式成立。
此处的“依法”意味着承诺生效后,合同便宣告成立。
在此种情形下,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时间是完全一致的。
其次,若法律另有明确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另行约定,则应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生效时间来实现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