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欠债行为都会导致入狱,而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判定。
通常而言,以下情况可能涉及法律问题:
在恶意透支信用卡额度达到一万元以上时,持卡人采取了非法占有该款项的企图,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书面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拒不偿还债务,那么就有可能被定性为信用卡诈骗罪,面临刑事诉讼。
如果欠款对象是招商银行的信用卡,但在到期还款日之前未能按要求归还账单最低还款金额的话,将会产生滞纳金以及利息,同时也将对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
滞纳金的收取标准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取B10元或D1元,直至持卡人完全偿清为止。
此外,如果持卡人故意躲避追查,在逾期之后擅自更改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重要信息,按照信用卡领用合约中的相关规定,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需在七天内前往银行进行报备。
关于判刑依据,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中,本金超过五千元即构成“数额较大”;
本金在五万元以上则属于“数额巨大”;
而当本金达到二十万元以上时,便可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