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当被害者或者第三方知悉犯罪行为的真实情况时,他们有权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若由于个人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亲自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他们亦可委托他人代为报案,同时应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现代通讯手段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工作。
而对于被害者或第三方委托他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办理其他相关事务的情形,通常需要出具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在该委托书中明确注明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及具体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