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人的姓名权遭受侵害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者通常需承担的是民事赔偿责任,而非刑事处罚。
每位公民都依法享有姓名权,包括自由决定、使用以及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变更自身姓名的权利,同时也禁止他人对其姓名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盗用或冒用。
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通过干涉、盗用、假冒等手段侵犯他人的姓名权或名称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