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活动之后,如若借贷双方出现欠款纠纷,那么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以及调解来解决问题;
其次,如若以上措施无法取得良好效果,可以考虑提起支付令申请;
当然最后,如果以上所有方式皆无法奏效,最直接的解决途径便是进行诉讼程序。
对于此类情形,我们建议您遵循以下步骤:
1.与对方进行有效沟通,积极寻求对账事宜;
2.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请求法院判定债务人偿还相应债务;
3.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如若债务人仍然未能按照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在此过程中,强制执行是无法规避的法律责任。
当债务人或者第三方提供特定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时,如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扣押抵押物,并依据抵押物的实际价值优先实现自身权益。
举例来说,假设甲以其所拥有的耕牛作为抵押物,向他人借款一千元,但到期后未能按时还款,此时债权人有权扣押该耕牛以督促甲尽快还款,同时也可以依法将该耕牛出售,从而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或者将耕牛折价归己,剩余款项则可退还给甲。
这种行为在民法领域被称为抵押权。
在法院作出判决后,如若借款人依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