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络非法经营罪的取证过程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当网络犯罪事件涉及到文字内容时,可以直接通过将相关信息打印到纸质媒介上来完成取证;
若是此份证据同时具备了视觉以及音频等多重证据属性,则可选择利用拍摄照片及录像等手段来实现取证并加以固定,从而确保能够全方位、充分地展现出证据所能发挥的证明效力。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