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持卡人未能及时偿还信用卡账单,银行将对其征收较高比例的利息以及违约金。
如借款人在拖欠信用卡未偿清债务的情况下,经过发卡行以书面形式或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两次催收且超过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仍然无任何还款动作,这便构成了刑法中所规定的信用卡欺诈行为。
在此类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做出判决,对当事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附带罚金。
而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着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情况,法院可能会宣判被告人犯下信用卡诈骗罪,将其判处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附加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