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协议离婚必须满足以下各项前提条件:
首先,协议离婚的夫妇需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若双方仅以同居关系共度时光,则不在离婚事宜的涵盖范围之内;
其次,协议离婚的各方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确保其能够正确表达自身意愿和签署相关文件;
再次,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抱有明确的离婚共识,这是达成离婚协议的核心要素之一;
第四,协商离婚过程中,关于子女抚养与教育问题,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并达成妥善且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后,在协商离婚过程中,还需要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一致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