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可有权追索以往所应支付之赡养费。
赡养费乃是子女在经济层面为了满足父母所需的基本生活开支,也就是承担一份必须的财务负担,给予相应的经济援助,以及在物资方面提供适当的援助。
若成年人未能尽到对年老父母的赡养职责,当其因年龄或身体状况导致缺乏工作能力或是陷入生活困境时,他们有权利向其成年子女提出支付赡养费的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