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减刑后所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明确理解为该刑期最少应维持在两年八个月以上。
其次,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不同类型犯罪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能够严格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改造,展现出深刻的悔罪表现,甚至是存在立功行为的,都有可能获得相应的减刑机会。
《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