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工伤认定至关重要的事项,并不需要经过法庭审理环节,而是由各级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在对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核实之后,自行作出相应的书面认定结论;
并且规定所有工伤认定的决定应在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
若您对此方面存在任何疑惑或问题,我们建议您可直接通过拨打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电话12333向所在地的劳动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