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伤事故发生时,如若雇员选择主动离职,仍将享有相应的赔偿待遇。
具体赔偿项目与标准如下:
首先,涉及到的赔偿类别包括医疗费用、伙食与住院补助费用、食宿费用、康复治疗费用、交通费用、辅助器具费用以及停工留薪等待遇;
其次,如果雇员因为工伤导致身体残疾被评定为十级或以上级别,那么他们有权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最后,如果雇员决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们还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