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权问题通常是根据以下几个基本原则进行裁定的:
对于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婴儿,其抚养角色应主要由母亲承担,这是符合未成年人成长的规定与需求;
而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儿童,若父母就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则应该依从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来做出判决的决定;
在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的情况下,法院会尊重并考虑他们的真实意愿,以此作为最终的裁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