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处罚标准,您可以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具体内容。
该法条明文规定,对于那些故意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活动,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并可额外判处或单独处罚金钱罚金;
若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金钱罚金;
而对于那些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金钱罚金。
此外,如果是单位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那么不仅要对单位进行罚款,而且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提起公诉之前,这些犯罪分子能够积极地退还赃款、赔偿损失,从而有效地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