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这一行为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明确列为违法范畴。
对于任何违背相关政策和法规原则的中小学校,其具体处罚程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吊销评优资格、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等严厉措施,同时对涉及的学校领导层以及负责监管的相关部门也将严格追究其失职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他们所面临的处罚同样会因情节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可能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乃至相应的行政处分等多种形式。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第一条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第二条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