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到的逮捕与判刑之间的关联,我们必须要明确的是,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被逮捕者必定会面临刑事处罚。
事实上,法院作为最终裁判机构,享有独立的裁决权,因此,是否对被捕者进行判刑决定权完全在于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逮捕仅仅是警方在发现犯罪行为之后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在逮捕之后,公安机关仍需进行深入调查,并将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外,在经过批准逮捕程序之后,犯罪嫌疑人将会正式成为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当然,在批准逮捕之后,被捕者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有罪,并处以徒刑以上的刑罚,但也存在着被证明无罪并予以释放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