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量刑能否适用缓刑,以及实施一般缓刑所必需的条件如下:
首先,犯罪分子需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由于缓刑具有附带条件地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性,因此,缓刑的适用对象仅限于罪行相对轻微的犯罪分子。
其次,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判断是否适合适用缓刑且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性条件。
换言之,尽管某些犯罪分子可能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他们的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并未显示出无需关押便能确保不再危害社会,故而无法宣告缓刑。
最后,犯罪分子不得为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累犯往往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因此,即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亦不可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