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制度是指对预定需要执行的有期徒刑暂时不予执行的法律规定。
就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被告人而言,倘若他们在制定的缓刑期限之内并未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行为,那么在缓刑期结束之后,便无需再执行原先判定的有期徒刑。
举例来说,若判决被告人为2年有期徒刑,实行2年的缓刑,这意味着判决作出后,该被告需在狱外接受为期两年的缓刑监管,在这两年内,只要其未再次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便可免于入狱服刑。
《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