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明确,本罪所针对的主要侵害对象为他人的身体权利,其中所谓身体权,乃是指自然人以维护其肢体、器官及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核心价值追求的一种抽象性的人格权利。
紧接着,我们需要了解的是,构成该犯罪在客观方面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伤他人身体的行为;
其次,此类行为必须属于非法进行的范畴;
最后,唯有当行为人的行为已经对他人的人身健康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实质性损害时,才能够被认定为本罪的成立。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