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交警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认定。
如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相关当事人如有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在收到其正式提交的书面请求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根据实际情况生成交通事故认定书。
该文书将详细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涉及到的受害者情况,同时对调查过程中所获取的各项事实进行详尽描述。
若有确凿证据表明受害者存在过错,则需明确其相应的责任;
反之,若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受害者存在过错,则可判定受害者无责。
最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将收到这份经过确认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