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依法享有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权利。
当债务人出现无法按期偿还所欠到期债务的情况时,债权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启动对债务人实施重整或破产清算程序的请求。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若企业作为法人实体,其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清偿已到期的债务,且其资产规模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或者其偿债能力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则该企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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