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签订的离婚协议,若男女双方在未完成离婚登记前达成共识,便可对该离婚协议的具体条款进行适当的调整与修改,此后只需携带修订版的离婚协议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可。
然而,一旦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将无法再做任何修改,因此也无需深入探讨如何处理离婚协议更改的相关事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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