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在注销之前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清算工作,那么在公司正式终止运营之后,其所遗留下来的债务将由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出资方共同承担。
当企业法人因各种原因而解散时,在依法完成清算并注销之前,该企业法人仍应作为诉讼中的当事人。
如果企业法人在未经合法清算程序便被予以注销,则其股东、发起人或出资方将成为诉讼中的当事人。
《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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