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私人借贷行为来说,为规避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务必签署相应的借贷协议或借条等法律文件中的任意一份即可。
然而,我们仍然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同时采用这两种方式来确保债权债务关系明确。
此外,作为辅助证明,还需附带相关的借款支付或划转记录以备审查之用。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在私人借贷过程中,最好能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的担保措施,例如以房产、车辆等实物资产作为抵押物,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或者寻求具有一定支付能力的第三方人士作为保证人,以增强借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