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不涉及触犯任何刑事罪行或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行使姓名权并未构成违法。
然而,对于姓名权的行使仍需符合以下限制条件:
民众在实施重大法律行为时必须使用其法定正式身份证明文件上所记载的姓名。
此外,公民个人不得擅自容许其他人员擅自使用自身姓名于其他场合。
最后,公民亦不得出于任何不当目的而选取与他人完全相同的姓名。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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