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责任通常指的是子女在物质经济层面上向他们的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物资以及生活费用,同时也包含在日常生活中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扶持协助。
依据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如果已成年的继子女在其未成年时期与继父母之间已经建立起了抚养关系,那么他们都有相应的赡养义务。
而要想使继父或者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继子女需要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
其次,他们还需接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和教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