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撰写借据时,需准确标示出借方与借款人的法定姓名,同时明确借款数额及贷款期限,以及约定的还款时间。
之后,借款人需进行确认并签署名字,加上书写日期即可完成借据的制作。
对于欠条的编写,只需注明标题、正文及落款部分即可。
欠条的标题应采用正式的文书名,即将“欠条”二字以较醒目的字体标注于正文字体的上方中部位置。
紧接着是正文部分,需要详细写入所欠何人何物,数量有多大,以及还款的具体日期都要有清晰表述。
最后,落款上需载明欠款人真实的身份信息以及书写欠条的具体日期。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