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针对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间最长期限被规定为14天;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严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们来说,拘留时间则可以延长至37天不等。
所谓“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并在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当遇到法律明确规定的紧急状况时,应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之强制措施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