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范畴内,我们通常称之为“补偿包含的事项”,具体而言,它涵盖了交通事故中责任人对受害方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营养费用、鉴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