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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应如何受偿呢

抵押权应如何受偿呢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5-19 14:15:10 已帮助8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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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应如何受偿呢
关于抵押权的清偿事项,提供以下两项明确的处理方式:
首先,若抵押合同已经过登记并确定有效,那么根据抵押物的登记日期为优先顺序进行债务清偿
在登记日期相同时,则按债权人所持有的债权比例进行资产分配清偿;
其次,若抵押合同自签署之日即刻发生效力,但抵押物却尚未完成登记程序,那么仍需依据合同生效日期的前后次序进行债务清偿。
在此种情况下,已登记的抵押物应享有优先于未能登记的抵押物得到偿还的权利。
民法典》第414条规定: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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