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间个人债务的区分方式,主要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债务是由夫妻中的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独自承担,且该笔资金仅被用于其个人用途;
其次,倘若其中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从事了违法犯罪行为并因此产生的债务,那么这部分债务也应视为个人债务;
然而,如果债务是以夫妻双方的名义共同承担,或者该笔资金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亦或是为了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必须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笔债务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