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方拆迁所得房产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们首先需明确此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抑或是夫妻双方共有的权益。
若调查结果显示,该处房产原本即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那么拆迁赔偿金毫无疑问理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加以合理分割。
然而若是证明该房产系个人所有,那么其所对应的拆迁补偿款同样也应当归属该个体独自所有,不受他人干涉,无需进行任何形式的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