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开设赌场罪的严重情况包括:
(1)抽头渔利的总金额累计超过了三万元人民币;
(2)赌资总额累计达到了三十万元人民币;
(3)参与赌博的总人数累计超过了一百二十人;
(4)在建成赌博网站之后,通过向他人提供组织赌博的便利,从中获取的违法所得金额大于或等于三万元人民币;
(5)参与到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中,从中获得的违法所得金额大于或等于三万元人民币。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