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欺诈案件发生超过两年之后,被害人依然具备向警方报案的权利,因为依据现行条款与法规,合同欺诈案件的法定追诉期最长期限长达二十年之久。
关于追诉期,这是指由刑事法律所明确规定,针对犯罪分子启动司法追责程序的有效性期间。
而合同欺诈是指那些拥有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在签订以及履行各类合同过程中的虚假陈述或刻意掩盖真实情况等欺诈手法,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此类行为涉及到的诈骗金额通常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