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审判中,若犯罪嫌疑人被判定为具有交通肇事罪行,那么对于受害者一方,将有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这主要因为任何形式的交通肇事都不可避免地导致人身伤害的发生,因此理所当然地,也应当包含精神上的损害费用。
然而,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则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衡量与确认:
首先,即对侵权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程度进行评估;
其次,还需考虑其侵权手段是否正当、合理;
再者,是对最终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进行考量;
此外,还需要关注侵权行为人自身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