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权乃是刑事诉讼法所赋予的当事人及辩护人,就控诉行为展开申辩活动的正当权益。
这种辩护权的设立与实施过程中,其宗旨与使命在于对抗控诉方,凭借真实客观的证据以及严谨的法律依据,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较为有利的观点、数据以及建议,以论证犯罪嫌疑人是否无罪、罪行轻重程度如何,或者是否应该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