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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的过程中应该记录吗

司法鉴定的过程中应该记录吗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2024-05-19 17:25:09 已帮助12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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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的过程中应该记录吗
司法鉴定从业人员应在鉴定过程中随时进行详细记录,同时必须亲笔签名确认。
所做记录的形式可以包括手写笔记、录音带、录像、照片等等多种多样。
这些记录必须明确记载主要的鉴定方法及其操作流程,同时也需要包含所有的检查、检验、检测结果,以及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等相关信息。
记录的内容务必要做到真实、客观、精确、全面且清晰易懂,而记录的文本资料、音像资料等都应该妥善保存至鉴定档案之中。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
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
记录应当载明主要的鉴定方法和过程,检查、检验、检测结果,以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等。
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资料、音像资料等应当存入鉴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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