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辆遭受碰撞而肇事方逃离现场,应采取以下处理流程:
首先妥善保存证据,尽可能先期报案,确保现场完整无损且人员安全得到保障;
其次,交由公安机关对事故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工作;
最后,调阅行车记录仪或周边监控录像,详细记录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等相关信息,以便于寻找肇事司机,并根据责任认定书向其提出赔偿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